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B07-1、B10-3商铺及P10柜台公开招租公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就“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B07-1、B10-3商铺及P10柜台(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租〔2022〕1号 )”(以下简称“本次招租”)进行公开招租,兹邀请合格响应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响应:
一、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B07-1、B10-3商铺及P10柜台(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租〔2022〕1号 )
二、项目概况
2.1子段1
2.1.1 商铺编号:B07-1;
2.1.2. 面积:89 m2;
2.1.3. 经营业态:玩具品牌店;
2.1.4. 所在位置: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三楼国内隔离区20A登机口附近;
2.1.5. 月单位面积经营费底价: 500元/m2,,含场地租金(60元/平方米*月),不含场地服务费(25元/平方米*月);
2.2 子段2
2.1.1 商铺编号:B10-3;
2.1.2. 面积:15 m2;
2.1.3. 经营业态:包装食品品牌店;
2.1.4. 所在位置: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三楼国内隔离区19号登机口附近;
2.1.5. 月单位面积经营费底价:440 元/m2,,含场地租金(60元/平方米*月),不含场地服务费(25元/平方米*月)。
2.3 子段3
2.3.1 柜台编号:P10;
2.3.2 经营业态:三者选其一:酒店服务/租车服务/售票;
2.3.3 所在位置: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一层到达大厅4号门附近;
2.3.4 月经营权转让费底价:8000元/月。
2.4 上述子段1和子段2经营期限为3年,子段3经营期限为2年。子段1和子段2商铺的商品销售价格须执行同城同质同价。子段3柜台响应人提供的服务须执行同城同质同价,即执行全国统一定价,或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与市区对标店面保持一致或优于市区对标店面。
2.5 本项目不可兼投,响应人只可选择一个子段响应。
三、响应人资格条件
适用于子段1和子段2
1.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响应人具备1年(含)以上运营及管理所报业态的经验。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期限计算截至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人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相关信息截图(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信息及变更信息),证明所报业态注册/核准进入响应人经营范围的时间超过1年,相关信息截图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3.响应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响应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招租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在该网站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
6.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与招租人及招租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若响应人为拟报经营品牌品牌持有人,则提供品牌注册登记资料及品牌持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响应人非拟报经营品牌品牌持有人,须取得品牌授权或允许其在揭阳潮汕机场经营该品牌的预授权,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授权或预授权书、特许经营合同、代理合同等相关资料)加盖响应人公章。
8.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网站首页的“合作商注册”项完成注册(以前已经注册过的不需再注册),未按时完成注册的,责任及后果自负,提供合作商注册登记表加盖响应人公章。
9.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报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11.成功购买招租文件的响应人。
适用于子段3
1.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并具备相关行业的经营经验(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拟响应商铺规划经营业态所属的经营类别或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响应人如为加盟品牌经营的,须提供品牌所有人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3.响应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响应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招租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在该网站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
6.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与招租人及招租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网站首页的“合作商注册”项完成注册(以前已经注册过的不需再注册),未按时完成注册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8.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报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10.同一品牌的品牌持有人与品牌被授权人同时报名参加同一商铺响应的,品牌被授权人的报名无效。
11.成功购买招租文件的响应人。
四、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应当在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招租文件时,响应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人公章):
1.现场报名: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租文件。
2.网上报名:响应人可发信息(响应人名称、信用代码)至电子邮箱:2370667650@qq.com,代理机构收到后,将发送《招租文件发售登记表》至响应人处,响应人填写并盖公章后扫描发送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发送招租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已办理报名、成功购买招租文件并注册登记的响应人参加招租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响应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10:00(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报价会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10:00。
八、报价会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九、评审时间:报价会结束后立即进行。
十、本次招租公告发布的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ynjl.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官方网站http://t0v7w0.gvqg.cn。
十一、招租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招租人地址:广东省揭阳市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行*楼311室
招租人联系人:许锴煌
招租人联系电话:13926785104
招租人邮箱:zhaoshangcsjc@qq.com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代理机构联系人: 纪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2770097
代理机构邮箱:2370667650@qq.com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