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当前位置旅客服务 >> 行李运输须知
行李运输须知
+

 行李携带规定

 随身携带物品: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同行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可合并计算。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不尽相同,请查阅航空公司相关规定。

 不建议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现金、有价票证、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旅行证件等物品以及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粤ICP备15091585号-1